公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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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填海新城」規劃專題系列 ──弱勢社群如何有say?

澳門「填海新城」規劃專題系列 ── 弱勢社群如何有say?

 

 

日期:2010830(星期一) 

時間:晚上8時至10 

地點:澳門公民力量會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 

澳門「填海新城」規劃如何能夠廣納本澳弱勢社群的聲音?社會弱勢群體也應參與社會建設、共享社會發展。而特區政府為協助本澳弱勢社群及低收入人士所推出的系列扶助政策,如:發放弱勢社群租屋津貼、增設勞工培訓津貼、提高助學金、提供免費食物、增加敬老金等,除了為弱勢社群提供適時援助,又如何能幫助窮人獲得脫貧生機? 填海新城又如何在此方面扮演助推功能、提供發展空間? 澳門公民力量將繼續舉辦「公民圓桌」探討填海新城以至澳門整體的城市規劃,將如何協助弱勢社群政策的發展,期望透過落實有效政策,將澳門建設成一個老有所養、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的具備人文關懷的城市。  公民圓桌是澳門公民力量的定期活動,每月舉行。圓桌活動的宗旨是,圍座一起的人無分高低,人人發聲,理性討論,以發言作公民參與,用說理建立公民社會。歡迎瀏覽本會網站http://www.civic-power.org 垂詢或留座請於828()之前回覆電郵或致電28700169聯絡本會秘書。

 

“他山之石——香港政改經驗的啟示”

 

 

“他山之石——香港政改經驗的啟示”

 

日期: 2010822

時間: 下午三時正

地點: 全藝社(澳門俾利喇街4549號聯興針織廠三樓)

主講嘉賓: 蔡子強先生

 
  


 

香港立法會早前在爭議聲中通過了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建議方案,為2017年及2020年普選鋪路。為了解香港的政改經驗對澳門的影響,同時了解香港政改經驗對澳門的啟示,公民力量邀請香港著名時事評論員蔡子強,作為是次講座的主講嘉賓。

 

澳門基本法當中雖然沒有政治制度中達至“普選”的相關條文,但根據不同團體公佈的民意調查,最近兩年支持澳門推行行政長官和立法議員“普選”的市民正在日漸增加。可是,政改方案的日程,至今仍未落入澳門特區政府考慮的具體時間表當中。

 

政制的民主發展是世界大潮,但在公民與民主力量薄弱的澳門,可以如何推動政改議題?澳門的政改路程應如何啟動,尤其是普通公民可以如何參與?港澳同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民主發展經驗和政改經驗,有哪些可供澳門參考以至仿傚的呢?香港政改對澳門有何影響?是次講座的主講嘉賓蔡子強,除了是香港知名的時事評論員,也是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以及香港終極普選聯盟的成員,對香港民主發展既有長期的觀察,也有實質的參與推動,而且,蔡子強曾於澳門大學任教,對澳門社會有一定的了解。公民力量希望,透過是次講座,可以了解香港的公民在推動政改議題上可以發揮的力量,同時了解香港推動政改的經驗與教訓,為澳門本土的民主運動和政改工作作出建議。

 

是次講座歡迎公眾參與,歡迎大家參與討論及瀏覽本會網站http://www.civic-power.org/cp/ 垂詢或留座請於821()之前致電28700169聯絡本會秘書處

 

公職法援:是公務創新天?還是言論自由墮深淵?

 

 

公職法援:是公務創新天?還是言論自由墮深淵?

 

日期:2010816(星期一)

 時間:晚上8時至10 

地點:澳門公民力量會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  

澳門政府推出《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的立法草案,草案中列有“公帑告民”的條文,即公務員將可申請用公帑向任何人提出民事或刑事訴訟的規定,旋即引發社會廣泛爭議!即使政府剛剛宣佈撤銷草案中第四條中的有關名譽受侵害的條文,法案是否真的為保障前線值勤的公務人員?還是成為高官隨時威嚇市民與傳媒的重磅炸彈?法案會否影響澳門的言論與新聞自由?又會否觸發新一波的官民信任危機?作為一個關心澳門未來的市民?你想不想知多一點?又有沒有說話想講? 公民圓桌是澳門公民力量的定期活動,每月舉行。圓桌活動的宗旨是,圍座一起的人無分高低,人人發聲,理性討論,以發言作公民參與,用說理建立公民社會。歡迎瀏覽本會網站http://www.civic-power.org 垂詢或留座請於814()之前回覆本電郵或致電(853)2870 0169聯絡本會秘書。 

   

公民力量關注新城環境保育

 

 

公民力量關注新城環境保育
澳門日報 2010/08/02
澳聞 B06

由澳門公民力量主辦的公民圓桌“填海新城要點用?——環保規劃”,於上月廿六日舉行。隨著新城規劃諮詢工作展開,居民思考不同範疇的社會問題。為深入探討澳門的城市規劃議題,澳門公民力量將針對不同議題,透過每月的公民圓桌討論會,引發公的思考與交流。是次的公民圓桌,主要是討論澳門新城的環境保育。 與會者對新城規劃抱有期望,認為這是活化舊區的契機,希望藉著土地的增加,改善現有舊區環境、綠化工作,及自然能源應用。與會者認同新區內的公共交通網絡是重要的考量點,如何有效推動綠色出行,逐步改善居民從“點到點”的出行觀念,也可透過提高單車的使用量,減少空氣汙染。有與會者就減少出行次數,以減少交通工具排出廢氣,提出了建立“小社區”的概念。在“小社區”裡,居民可透過步行,就可滿足“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 此外,有與會者滿意及支持政府部門展開的諮詢,但也有與會者擔心政府是否有足夠的專業人士、中上層官員推動及落實是次規劃。最後,眾人期望當局能夠意識到,只有體現“以人為本”的基建項目,才能真正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質。
會上提出的各項意見,會被整理成意見書提交至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參考,並向公眾發佈。 公民圓桌是澳門公民力量的定期活動,每月舉行,詳情可瀏覽該會網站(www.civic-power.org/)。
 

 

   

會否下決心作全面檢討?

會否下決心作全面檢討?
華僑報 2010/07/19
澳聞 新聞內外 14
悟塵

「劉玉葉新職」事件連日來在公務員中和坊間繼續發酵,評議及批評聲音並無因為政府發言人日前向個別媒體澄清葡文媒體相關報道「並非事實」後而休止;顯然,人們現在聚焦的已不只是政府有否曾打算邀請劉玉葉擔任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籌備辦公室顧問之事,而是從種種事例去探討政府高層的用人標準與思維、現行相關制度存在漏洞以致漸形成黑洞的問題,且更甚的這些狀況與弊端,正是折射出值得關注政府管理深層次問題包括:是否依法行政,有否行政監察機制,以及行政管理如何規範化等。

在眾多評議聲音中,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理工學院副教授陳卓華及熟悉公職情況的公民力量副理事長尉東君,在澳廣視時事節目就「劉玉葉新職」事件所作出討論和提出意見。毫無疑問,政府高層確需藉著此事件以謙遜態度作出反思,盡快全面檢討制度問題。

對於「劉玉葉新職」事件所帶出的政府任用高職人員的標準與思維,以及政府發言制度運作迄今的效益問題,筆者在十七日《「劉玉葉新職」事件似有疑點》一文中已有評論,現在探討的是顧問議題。

之前傳言所指,在今年二月遭政府革職及停職九十天的前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在復職於原編制的財政局顧問高級技術員約兩個月時間,旋即就獲身兼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及中醫藥園籌辦主任譚俊榮邀請,擔任中醫藥園籌辦顧問,事件經葡文媒體報道曝光,引起公眾反彈嘩然,在議論和批評聲音中,人們亦質疑該籌辦似屬局級,怎麼可以設置顧問職位呢?

事實上,在行政體系根據《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以及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等相關法例所規定,只有行政長官辦公室和主要官員辦公室是設有顧問職位。至於在《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以及公職法例,卻看不到有顧問職位的設置。那麼,以似是局級的中醫藥園籌辦,又是根據哪條法例設置顧問職位呢?除非該籌辦是屬主要官員辦公室的層級,但法律上並無此明文規定,更何況主要官員任命權是在中央政府,但該籌辦主任只是由行政長官委任而已。綜上所述,中醫藥園籌辦若設置顧問職位,是完全無現行相關法例所支持,這是超越法例容許的「例外」安排。因話提話亦要指出的是,特區政府日前同時設立的政府政策研究室籌備辦公室,也設有「首席顧問」職位,可是在現行所有公職法例都無此職位設置,這又同樣「例外」的因人而設職位?

問題是在於何謂「依法施政」?是否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方式就可以隨意地設置高級職位?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位階都高於行政長官批示,而行政長官批示亦是要依循法律授權下行事,縱使按照特區現行政制行政長官擁有極大權力,但其前提是依法行使權力的,這亦就在中央領導人也是一再要求澳人支持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再者,若在法例規則下竟因人而隨意設置高級職位,無可避免的會導致行政管理混亂,衍生許多漏洞和弊端。若如此,又如何能夠有效地推動行政改革中要點是建立行政管理規範化?

另一方面,說到顧問這個問題,也須指出,現在的行政長官辦公室和一些主要官員辦公室,顧問也愈來愈多,而且由顧問兼任其他職務的也是多不勝數。坊間有調侃現在的不正常狀況是,現在是由辦公室主任及顧問治澳!這狀況實情是教人疑惑,到底政府管理是否毫無章法?譬如,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是身兼多職,包括:政府發言人(還兼管發言人辦公室)、《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起草工作小組組長、澳門與台灣溝通機制澳方負責人、政府政策研究室籌備辦公室主任、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籌備辦公室主任。換言之,譚俊榮一身兼六項要職,可謂當朝大紅人矣。但人們質疑是,現時龐大公務員隊伍是否真的完全無人才,而要譚俊榮一人承擔這些重要工作?其次,如此將眾多重要事務放在一個人身上,縱使是天才也不可能全部都有效率和具專業質素地妥當處理,而事實上現在政府內部管理出現種種狀況,正是說明了問題所在。

至於顧問兼職和增多問題,且不說兼職增加的個體好利,以及顧問隊伍膨脹外,更重要的是規範問題。顯然,行政體系的領導及主管級官員,都受著《通則》的規範,譬如局級官員離職(退休)後若從事私人工作,需經過「冷河」或行政長官批准。又如《通則》規定,如受紀律處分而被終止定期委任,原擔任領導官職的職務者,其在五年內被禁止出任局級官員,而對原擔任主管官職者的禁止期為三年。但對於一眾顧問則不受這些制度性的規範,然而,他們的收入和工作性質重要(包括接觸到政府機密及對政策制定具影響要素等),卻與局級官員並無重大分別,有的甚至較一般局級官員更顯「權威」。但他們竟超越了制度上的問責制,這是不合理的。還有,一些透過勞務合同聘請人員,就更是密不透風狀況,公眾無從知悉政府根據怎樣理據和條件做出這項聘請,甚至不知相關人員的工作性質。有熟悉公職情況人士直指,勞務合同方式方便「任人唯親」,但若發展下去憂慮會成為「黑洞」。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健全行政監察機制。

「劉玉葉新職」事件誠如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令人們關注到政府管理存在種種弊端和問題,只是政府高層有否清楚認知及藉此下決心作出全面檢討?

   

填海新城要點用?-環保規劃

填海新城要點用?-環保規劃 

日期:2010726(星期一) 

時間:晚上8時至10 

地點:澳門公民力量會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 

隨著"新城規劃"的諮詢工作展開,新填的土地如何有效運用?迫在眉睫的民生問題怎樣回應?其中的大型基建工程會以什麼方式來進行批給?正在討論的沸沸揚揚!不單是因為我城的土地資源已經非常匱乏,必須惜而重之的善用;更重要的核心問題是,如何從過去十年的痛苦經驗之中,汲取教訓!逃避利益輸送、官商勾結、向個別財團傾斜的覆轍。在誓言旦旦要打造陽光政府的過程中,每項重大政策的落實、每一項公共工程的開展,都是邁向陽光的腳印。而成熟的公民社會,就是監察政府是否行差踏錯的最佳利器。 公民力量承接上月公民圓桌的議題,繼續討論新城規劃的發展,深入的探討澳門,以至澳門新城裡的環境保育計劃,如何透過政策及策略的實施,與周邊地區的配合,共同創建一個高效的綠色城市。 公民圓桌是澳門公民力量的定期活動,每月舉行。圓桌活動的宗旨是,圍座一起的人無分高低,人人發聲,理性討論,以發言作公民參與,用說理建立公民社會。歡迎瀏覽本會網站http://www.civic-power.org 垂詢或留座請於7月24日(六)之前回覆電郵或致電28700169聯絡本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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